为进一步规范拉萨高新区标准化厂房一期、二期的合理利用与错位发展,全面提升整体运营管理水平,精准适配高新区产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对现有《拉萨高新区标准化厂房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全面调整优化。同时为确保政策合法合规、持续推行,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构建实现无缝对接与深度融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3月11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2040577701@qq.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拉萨高新区标准化厂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拉萨高新区管委会经发局(2109)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拉萨高新区标准化厂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拉萨高新区标准化厂房管理办法(试行)
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委会经发局
2026年2月10日
责任编辑:赵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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