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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关于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9-30 12:17
来源:柳梧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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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拉萨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柳梧新区贯彻执行。

2.拟定柳梧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柳梧经济和社会事务实行统一管理。

3.按照柳梧新区总体规划,负责柳梧新区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对各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实行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

4.负责柳梧新区财政预决算、预算外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监督和管理。

5.按照审批权限,审批柳梧新区内的基本建设和投资项目。

6.协调处理柳梧新区范围内的民生问题。

7.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火车客运站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管理及交通运输管理等工作,协调火车客运站与地方有关部门的工作。

8.负责驻区企事业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企业社会保险统筹、劳动合同签订、劳动保护监督等工作。

9.负责协调办理柳梧新区内各类企业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等工作。

10.负责柳梧新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用事业和社会事业的服务与管理。

11.承办拉萨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拉萨市柳梧新区管委会设12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1.办公室(政工人事科)

负责文秘、会务、机要、印章印鉴、档案、信息、督查、督办、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政务协调、对外交流、后勤保障、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管委会党群、机构编制、宣传教育、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等工作;协调火车客运与地方有关部门的工作。

2.经济发展局

拟定并组织实施柳梧新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规划重大项目的生产力布局;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汇总、分析和核算,提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承办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核、报批、登记和管理;承办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许可审核、发证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及备案,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协助入区企业做好报件及审批;参与招标管理;负责新能源推广应用。

3.财政局

负责柳梧新区财政预决算,组织财政收入和建设项目拨款;监督审核各财务单位的财务活动,管理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财政返还,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实施。

4.建设局

拟订柳梧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详细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柳梧新区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负责柳梧新区内建筑市场、防洪排涝、房地产业、消防、交通等综合管理,并负责相关手续的审核上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区征地拆迁和群众安置工作;负责建设档案的整理完善;协调解决柳梧新区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资问题。

5.市政市容管理局

负责柳梧新区市政公用设施、公共交通、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养护、联防等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柳梧新区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柳梧新区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参与开发区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6.社会事业局

负责柳梧新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用事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服务与管理;负责驻区企业单位的劳动管理、社会保险统筹、职工医疗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劳动保护监督;负责审核失地农民转非、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济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民生问题;负责群众上访和社会矛盾纠纷协调处理工作;负责劳动力安置,就业培训及转移管理等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部)

负责辖区党群、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教育、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8.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局)

负责辖区综治、维稳、信访、政法、民族宗教、铁路护路等工作。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372651.95万元,支出总计372651.9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00934.4万元,增长269.18%。主要原因:一是新增项目;二是2022年疫情原因,项目滞留拨付未及时,原有项项目业务费等增加业务量及业务经费。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372651.95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年初结转结余70148.04万元,主要是存量资金安排财政项目支出,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9422.21万元,增长554.01%,主要原因2022年项目滞留,2023年存量安排下达前期项目支出。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372651.95万元。

2023年本年支出372651.9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1697.1万元,增长269.18%。主要原因是2022年疫情原因,项目滞留拨付未及时,原有项项目业务费等增加业务量及业务经费。

年末结转结余20.42万元,2022年度减少了545.3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302503.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2468.14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35.77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37263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92.99万元,占5.82%;项目支出350938.54万元,占94.1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72600.28万元,支出372600.2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1889.94万元,增长269.97%,主要原因:一是新增项目;二是2022年疫情原因资金拨付未能及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1672.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7%。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2370.36万元,增长264.21%,主要原因是2022年疫情原因项目滞留,2023年拨付新增及之前项目支出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1672.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基本支出21687.99万元,项目支出269852.8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1672.95万元,支出决算为36167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20106财政事务2010607信息化建设年初预算为36.96万元,支出决算为3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的主要原因:无中途下达指标及调整调剂。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20106财政事务2010608财政委托业务支出年初预算为565.67万元,支出决算为56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的主要原因:无中途下达指标及调整调剂。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20106财政事务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的主要原因:无中途下达指标及调整调剂。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20138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年初预算为110.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预算数相等的主要原因:是无中途下达指标及调整调剂。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1.67万元,支出决算为28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预算数相等的主要原因:是无中途下达指标及调整调剂。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0810社会福利2081002老年福利年初预算为42.58万元,支出决算为4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的主要原因:无中途下达指标及调整调剂。

7.住房保障支出221类22102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208.75万元,支出决算为208.75万元,决算数预算数相等的主要原因:是无中途下达指标及调整调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692.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607.1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9732.95万元、津贴补贴2082.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51.4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14.5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2.1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1.35万元、住房公积金1217.2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95.97、伙食补助239.53万元公用经费2477.3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250.22万元、印刷费55.92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81.9万元、电费98.33万元、邮电费39.13万元、差旅费36.89万元、维修(护)费544.97万元、租赁费0.74万元、培训费44.01万元、公务接待费0.59万元、专用材料费23.47万元、被装购置2.06万元、专用燃料费11.1万元、劳务费119.54万元、委托业务费33.1万元、工会经费99.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3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64.99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柳梧新区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22.33万元,其中:2120801征地拆迁补偿支出1010.19万元、2290402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8496.07万元、2296003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性支出5万元、2320498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专项债券付息支出1416.07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柳梧新区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4.53万元,支出决算为94.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3.94万元,占99.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9万元,占0.62%。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9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61.9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4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96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0.59万元;我局2023年度共接待产生3次,共30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拉萨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23年,柳梧新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级单位数1个,占一级预算单位数1个的100%。开展预算绩效评价的资金规模为401019.89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401019.89万元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拉萨高新区将所有项目全部纳入财政绩效考核范围,全面推进预算管理改革,促进财政资源配置优化、财政资金使用合理有效,做好“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建立健全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全链条”机制,完善绩效指标评价体系,不断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拉萨高新区10个项目绩效审核表

拉萨高新区10个项目绩效审核表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柳梧新区机关运行经费2472.3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比年初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拉萨高新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98.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9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00.0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107,954.21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4,593.12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33,589.49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69,771.6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96辆,其中公务用车实有12辆车,公务用车主要是市内因公出行、财政监督检查、“四联四包”接访、投资评审勘查现场等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责任编辑:赵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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