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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高新区关于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提醒时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9 17:54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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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拉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资金申领管理办法》(拉人社局发〔202350号)要求,保障就业补贴政策公平公正、落地见效,规范补贴资金申领发放流程,推进申领工作进度,高新区人社局(组织部)现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申领时限规范事项发布专项提醒,相关申报企业、高校毕业生务必高度重视,严格遵守时间节点完成申报,避免错失补贴权益。

一、2025年度未申报企业限期申报要求

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尚未完成申报的企业,须于2026530日前完成线上平台申报+线下纸质材料递交。根据《拉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资金申领管理办法》(拉人社局发〔202350号)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有明确申领时限规定的补贴项目,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无明确时限规定的,需在满足申领条件的1年内向经办部门申请。其中,202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为本次申领的最后一年,逾期将不再受理任何补报申请,由此造成的补贴申领失败后果由申报主体自行承担,经办部门不承担相关责任。

请相关企业即日起抓紧梳理申报材料,逐项核对信息真实性、完整性,提前完成线上提交及线下报送,避免因材料不全、提交延迟、流程缺失等问题影响补贴申领。

、监督与管理:三类情形将严肃追责,确保资金发放合规

为坚决杜绝套取、骗取、冒领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及政策执行公平性,高新区人社局(组织部)将从三方面强化补贴申领全流程监督管理,对违规情形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严格审核公示:对申报的高校毕业生身份信息、就业情况,申报单位资质、材料真实性等进行全面细致甄别审核,审核通过后经主任办公会、党工委会审议,在“拉萨高新”官方公众号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兑现补贴资金;

2、严肃造假追责:若申报企业、高校毕业生个人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伪造材料等行为,或经办人员存在履职不力、徇私舞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主体责任;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直接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规范资金退回:对高校毕业生因重复领取、误领、冒领等情形需退回补贴资金的,相关主体须在收到退款通知后立即办理退款手续;对拒不配合、逾期未退的,直接认定为“套取、骗取补贴资金”行为,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请相关申报企业及高校毕业生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密切关注时间节点,提前准备、仔细核对申报材料,确保信息真实、手续完备、流程合规。凡2026530日前未完成全部申报流程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后续不再受理任何补报。

本次申报相关事宜,如有疑问可通过拨打0891-68567380891-6815248获取帮助,避免因延误或材料问题错失补贴权益。

拉萨高新区管委会人社局(组织部)

2026129日    

责任编辑:赵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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