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乐家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382家企业(详见附件):
为进一步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净化市场环境,优化资源配置,我局决定对长期停业未经营的企业开展清理吊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提醒告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柳梧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西藏乐家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382家企业(详见附件),开展连续2年以上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且连续6个月未开业或自行停业6个月以上企业清理吊销工作。
二、自告知书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相关企业向公司登记机关主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发生变更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补报年报并申请信用修复。逾期未改正的,我局将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程序。
附件:《2025年拟吊销企业名单》
特此提醒。
柳梧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8月05日
责任编辑:赵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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