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词: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专题报道

拉萨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提醒函

发布时间:2025-08-06 13:32
来源:拉萨高新区
访问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西藏乐家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382家企业(详见附件)

为进一步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净化市场环境,优化资源配置,我局决定对长期停业未经营的企业开展清理吊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提醒告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柳梧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西藏乐家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382家企业(详见附件),开展连续2年以上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且连续6个月未开业或自行停业6个月以上企业清理吊销工作。

二、自告知书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相关企业向公司登记机关主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发生变更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补报年报并申请信用修复。逾期未改正的,我局将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程序。

附件:《2025年拟吊销企业名单》


特此提醒。

柳梧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8月05日    

责任编辑:赵文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