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驻区企业:
根据2021年4月自治区政府发布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的通知》(藏政发〔2021〕9号)文件,按照“依据政策、结合实际、最大限度、量化具体、操作性强”的原则,现对《拉萨高新区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第三章第十八条第四款“对于取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I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或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的政策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I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或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下简称“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发证日期在2021年11月11日之前(含11月11日)的企业享受一次性奖励10万元,申请奖励的企业须在2021年11月19日前提交相关申请资料,逾期未报,按本通知第2条执行;
2.目前柳梧新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正在修改完善,2021年11月11日之后通过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按修改后的政策执行;
3.《拉萨高新区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第三章第十八条第四款自2021年11月12日起废止。
柳梧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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