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市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按时依法依规公开。请各县(区)坚持“以公开 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照年初下发的《2020年拉萨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模板》,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政府和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请各县(区)做好本级政府及部门2020年预算公开自查工作,确保预算公开内容符合要求。
(三)落实监督管理职责。请各县(区)督促、指导、监督县(区)在规定时限内做好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
二、上报时间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县以上政府和部门预算公开统计和阶段性工作情况统计截止日期调整为8月15日, 请各县(区)组织、梳理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情况,在8 月20日前完成统计上报工作。
预算科
2020 年 6 月 12 日
责任编辑:索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