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政办发〔2025〕 9 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 印 发《西藏自治区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政策措施 》的通知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 , 自治 区各委、办、厅、局 :
《西藏自治区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政策措施》已经 自治 区人民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 6 月 2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藏自治区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25年促进消费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发改办就业〔2025〕332号)决策部署 , 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促进消费扩量提质增效 , 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 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提高消费能力
(一)促进城乡居民增收 。 精准开展农牧民“订单、定向、定岗”技能培训 ,推进“互联网 +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 制定适用 以工代赈的 自治 区重点项 目清单 , 在重点工程和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 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就业 。 建立各级企地协同机制 ,鼓励重大项 目施工单位扩大吸纳农牧民劳动力参与建设 ,提高农牧民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 。 加大与央(国) 企、民企、区外企业对接力度 , 争取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 。 合理调整我区最低工资标准 。 年内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或农牧民稳定就业的区属国有企业 ,相关人员工资不与企业效益挂钩 。 坚持“一适应两挂钩”的区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 , 确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复合增长率 。 实施粮油单产提升行动 , 建立粮食单产提升奖补机制 ,提高青稞“一喷多促”补助标准 ,优化完善牲畜出售补贴政策 。 鼓励适度提高生态岗位补助标准 。 力争 2025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 8%和 10% ,城镇新增就业 5 万人 , 实现农牧民转移就业 63万人以上、劳务收入 68亿元以上 , 农牧民工资性收入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 引导全区证券基金经营性机构创设面向西藏特色金融产品 , 大力发展权益类资管产 品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农业农村厅 、教育厅 、国资委 、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西藏证监局按职责分工 负责)
(二)减轻城乡居民支出负担 。 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工作任务 , 全面取消我区就业参加社会保险户籍限制 。 优化调整我区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经办流程 , 兑现社会保险补贴等资金 。 继续落实好为群众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 。 加强动态监测预警有效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 将符合条件的群众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 落实拖欠企业账款审计监督工作 ,推动欠款和欠薪协同治理 , 实现欠薪案件动态清零 。 2025年 ,落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8. 04亿元 , 残疾人“两项 ”补贴 2. 86亿元 ,老年人“两项”补贴 0. 12亿元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民政厅 、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审 计 厅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厅 按 职 责 分 工 负责)
二、促进大宗商品消费
(三)加大换新消费力度 。 分类分层推进家电、家装等耐用消费品绿色智能换新 ,推动家用制氧机、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更多产品纳入换新支持范围 , 购买高原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 25%给予补贴 ,每人最高不超过 1000元。对交售老旧电动 自行车并换购新车的 , 以最终销售价格的 30%给予补贴 ,每车每人最高不超过 1000元 。 落实好地震灾后恢复和边境新村范围 内群众、低保户、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购买 23类家装厨卫产品 25%的补贴标准 。 力争 2025年“以 旧换新”资金预算执行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 (商务厅 、发展改革委 、经济和信息化厅 、财政厅按职责分工 负责)
(四)稳定住房消费 。 2025年 1 月 1 日至 2026年 3 月 25 日期间购房的购房人 , 自治 区财政按照不超过购房总价 3%、单套最高不超过 5 万元进行补贴 。 2024年 10月 1 日起挂 网 出售 自有房屋后半年内换购 区 内 改善性住房的 , 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 80%且具备偿还能力的 ,再提高 20万元贷款额度 。 在拉萨试点对收购存量商品房给予更大 自 主权 , 收购存量商品房可用作保障性住房 ,也可用作人才房、青年公寓、职工宿舍、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安置房等 ;在林芝试点探索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为企业灵活就业人员购买住房提供资金保障 。 加大对租房人支付租房费用提取公积金的支持力度 。 (住房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按职责分工 负责)
(五)支持汽车消费 。 将符合条件的国 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 ,对符合更新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燃油乘用车分别补贴 2 万元、1. 5 万元 。 对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乘用车购买新车的 , 以裸车价为基准价 ,分五档给予补贴 ,最高不超过 1. 3万元 ,新能源汽车在各档补贴基础上增加 2000元。 支持重点区域新建不同类型充电桩、换电站 , 最高给予 350元/千瓦(直流) 、175元/千瓦(交流)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 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 ,全面落实二手车经销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 0. 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 ,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二手车经销企业给予奖励。 (商务厅 、公安厅 、能源局 、财政厅 、税务局按职责分工 负责)
三、优化扩大服务消费
(六)提升文旅消费 。 重点做好北上广等主要客源地旅游专题营销推广 ,推出“机票 +酒店 +景 区 +N”组合型产 品 。 加强与 区外 自驾游等专业协会合作 , 探索推出“游 +油”系列 自驾游促销活动 。 落实国外旅行商赴我区踩线活动 。 依法规范汽车租赁经营行为 ,指导企业优化租车流程、网 点布局 , 推广 “异地还车 ”“免押租车”等服务 ,鼓励开展分时租赁等业务 。 严格落实巡演项 目首演地内容审核负责制 , 推行“一次审批、全国巡演”, 支持举办各类演唱会、音乐节等活动 。 优化“冬游西藏”政策 , 出 台 “迎客入藏”政策。举办“西藏味道”体验季活动 , 支持非遗、演艺进景区活动 , 鼓励旅游景区景点、文博单位通过优化沉浸式产品、利用夜间经营时间等方式拓展延伸服务项 目 。 开展住宿、购书、观影、文创、藏药浴康养等方面的“本地游”消费补贴活动 。 力争 2025年全区接待国 内外游客数量和旅游总花费分别增长 17%以上、16% 以上 。 (文化和旅游厅 、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 负责)
(七)扩大体育消费 。 因地制宜开发以户外运动为主的特色体育旅游融合产品 , 力争将林芝市巴松错景区打造成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 ,继续将西藏登山大会等打造成国家体育产业示范项 目 ,充分利用重大节 日做好示范基地和精品路线的推介宣传 。 定期举办中国西藏第六届跨喜马拉雅国际公路 自行车极限赛、中 国西藏登山大会、巴松错国际漂流公开赛等重要大型赛事活动 ,扩大赛事影响力 。 积极探索健身场馆消费补贴政策 , 开展“活力西藏 · 运动惠享”促进消费活动 ,加强体育赛事与餐饮等行业跨界合作 。 丰富群众体育赛事活动 , 积极发展运动休闲产业 , 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展示和全民健身活动 。 优化高危性赛事审批流程 , 压缩审批时限至赛事举办前 30个工作 日 内完成审批工作 。 (体育局 、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 负责)
(八)优化生活服务消费 。 持续举办“幸福西藏 · 惠享生活”系列促消费活动 ,提振餐饮等领域消费 。 推进“千集万店”改造和步行街改造提升 , 力争 2025年新改造提升 20个特色消费圈、消费街区 。 开展第二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全域推进先行区试点申报工作 。 推进健康养老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 ,逐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 , 提供连续性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 。 推动“互联网 +医疗健康”, 丰富智慧健康养老产 品及服务在医养领域的应用 , 开展远程诊疗、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等服务 ,2025年底推动 85%以上的综合性医疗机构、藏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 在全区设置 176个老年助餐服务点 。 简化群众就医复诊流程 , 在拉萨市全市公立医院普通门诊和专家门诊试点实施“挂一次号管 3 天 ”的政策并逐步推广 , 同一疾病、同一病程患者在 3 天内复诊 , 免收挂号费 。 (商务厅 、民政厅 、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 负责)
四、培育消费新增长点
(九)培育消费新场景 。 推动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发展 , 鼓励夜间经济街区 3 小时免费停车 , 对夜间经济商圈周边道路停车采取灵活管控措施 ,鼓励节假 日开放单位内部停车场 。 鼓励利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夜间消费活动 , 打造 自 治 区级夜间特色街 区 2-3条 , 并给予运营主体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 。 开展“绿色商场”评定工作 。 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市)重点培育一批具有我区特色和现代经营模式的特色商业街区 , 支持市场主体在商业用地红线范围 内依法依规开展活动 , 鼓励放开“外摆位”限制 。 支持工艺美术创意基地、传承创新中心和传统文化体验基地等认定 。 开展汽车、家电、家装厨卫、高原炊具等绿色智能产品下乡 活动 , 对参与活动的经销商按照销售额的 2%给予补贴 , 单个市场主体补贴金额最 高不超过 100万元 。 (商务厅 、公安厅 、住房城乡建设厅 、机关事务 局 、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展改革委 ,各部门按职责分工 负责)
(十)加快培育新型消费 。 推动无人机在森林巡护、道路交通、农副产品配送等领域应用 , 发展直升机观光等低空旅游业态和产品 。 推动实施“跟着赛事去旅行”体育旅游新场景 。 开发藏医药等康体瘦身产品 , 开展藏医药康体瘦身文化旅游产品宣传推广促销体验 。 举办电商直播大赛、“藏 品 网商节”、外贸优品展销活动 , 与知名博主、网络大咖积极合作 , 宣传推介西藏文旅资源及特色优势产 品 。 与 中 国铁路青藏集 团公司合作开行旅游专列 。 力 争 2025年开行专列 10趟次 。 (发展改革委 、文化和旅游厅 、体育局 、卫生健康委 、商务厅按职责分工 负责)
(十一)扩大消费品牌引领 。 对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在西藏开设品牌首店 , 给予最高 150万元一次性奖励 。 支持举办首发、首秀活动 ,对符合条件的品牌企业且活动实际发生费用(场租、设备租赁、搭建、宣传推广)超过 50万元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30%给予补贴 ,单个主体补贴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 。 支持老字号在藏开设 200平方米以上的直营门店 , 给予单个主体最高 80万元奖励 。 支持本土品牌企业“走出去”或区外连锁经营商贸企业在藏新开设 200平方米以上的连锁直营门店 , 给予单个主体最高 50万元奖励 。 举办“老字号嘉年华”展销活动 , 培育国货“潮 品 ”消费增长点 。 争取 1 -2个品牌入围农业农村部 2025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 。 构建以“幸福西藏 扎西德勒”文化旅游形象为总 品牌的文化和旅游品牌矩阵 。 (商务厅 、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按职责分工 负责)
五、优化消费环境
(十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 提高企业开办“一 网通办”水平 ,优化服务、简化流程 , 加大 线 上 线 下 融合度 , 提 高全程 网 办 效 率。依托智能设备 ,提供“宽进、快办、便民”的企业登记模式 , 实现“即申 即办即批”。强化对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全过程管理 ,严格查处资质资格借用挂靠、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 加大对行政性垄断和限定交易、限制企业参加招投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 。 (市场监管局 、投资促进局 ,各部门按职责分工 负责)
(十三)健全消费支撑体系 。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政府债券、援藏等资金支持消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 ,安排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 对首次达限贸易单位给予 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年销售额或营业收入达到一定增幅的贸易单位给予最高 20 万元奖励 。 支持商业综合体、商业街 区、商品交易市场采取品牌 自 营联营方式统一核算 , 对年销售额达到一定条件的 , 给予最高 100 万元奖励 。 出 台农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支撑政策 , 对物流建设运营给予一定补贴 , 推动 “邮 快合作” “客货邮融合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个人消费贷款投放力度 , 不断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 ,合理设置消费贷款额度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优化个人消费贷款偿还方式 。 阶段性发放工会消费券 ,扩大职工疗休养 。 适当提高工会会员结婚、生育和节 日慰问品等慰问活动的慰问标准 , 节 日慰问品鼓励购买西藏 本地农副产品 。 (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商务厅 、人行西藏分行 、西 藏证监局 、邮政管理局 、总工会按职责分工 负责)
(十四)营造消费氛围 。 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 鼓励干部职工节假 日短途游 。 完善成品油流通管理制度 , 健全跨部 门 重点领域监管 。 聚焦当前平台规则、平台收费和直播电商领域群众反映强烈、舆情集中的突 出 问题 , 组织开展排查整治 , 维护平台经济领域市场秩序 。 落实价格监督检查、涉企违规收费和“三乱”专项整治行动 , 持续加强价格监管和收费管理 , 稳定市场物价 , 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推动各项降费政策落到实处 , 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 健全消费品和服务消费标准体系 ,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健全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 ,依法严厉打击售卖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 。 (区党委组织部 , 市场监管局 、发展改革委 、商务厅按职责分工 负责)
六、推进政策落地见效
自治 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各 自工作职责 , 严格落实提振消费有关政策 , 确保促消费工作发挥积极效益 。 全区各级各部 门要高度重视 , 准确把握促消费工作的重大意义 ; 要聚焦重点 , 系统推进促消费领域各项任务的落实 ; 要建立促消费资金动态调剂机制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要凝聚合力 , 扎实推动促消费政策落地见效。
抄送 : 区党委各部门 , 西藏军 区 , 武警西藏总队。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 区政协办公厅 , 区监委 , 区高法院 , 区检察院。
西藏 自治 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25年 6 月 23 日 印发
责任编辑:赵文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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