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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委会建设局关于遴选高新区北组团北片区便民停车点及公园配套设施项目(一期)跟踪审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0 10:52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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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选取条件

2025年第15次主任办公会及2025年第20次党工委会议研究审议确定实施高新区北组团北片区便民停车点及公园配套设施项目(一期)为进一步推进该项目的建设,以遴选方式选取跟踪审计单位,遴选人为拉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现对本项目跟踪审计单位进行公开遴选。

二、项目概况及选取范围

  (一)项目名称:高新区北组团北片区便民停车点及公园配套设施项目(一期)

  (二)建设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北组团

  (三)标段划分:无标段

  (四)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拉萨高新区北组团北片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地上工程及地下工程。其中地上工程包含室外铺装面积1356.42㎡,生态修复面积3582㎡,户外服务设施建筑面积221.89㎡,室外体育设施3项,室外总图水电管网设施5430.31㎡,以及停车场坡道雨棚、文化宣传栏、垃圾桶等室外附属设施。地下工程包含人防地下室面积3422.86㎡,规划停车位76辆(含充电车位28个)。

  (五)遴选范围及内容:高新区北组团北片区便民停车点及公园配套设施项目(一期)跟踪审计单位遴选;按遴选人要求完成高新区北组团北片区便民停车点及公园配套设施项目(一期)范围内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跟踪审计)(包含工程清单量编制、控制价编制、施工过程造价管理、结算审核等),并根据国家、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关于审计的有关要求,出具符合要求的跟踪审计审查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资金来源:柳梧新区管委会自筹;

  (七)服务周期:开展控制价编制至项目竣工验收,出具全过程造价咨询报告(跟踪审计报告)及后续服务所需的全部工作。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近三年(2021年至今)项目业绩、在人员、设备、经验、资质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3.报价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报价资格的处罚期内;

4.报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5.报价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咨询、评审等前期工作;

6.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http://wenshu.court.gov.cn);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文件包括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区外企业须是在藏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公司资质证书(副本)、报价文件、人员投入情况等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2.报价文件须密封递交,报价人须将报价文件装入文件袋,文件袋的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袋封面写明报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提供组成人员及技术方案。

4.所有资料需提供电子版扫描件。

五、报价要求

遴选控制价:以概算批复为准(报价以概算批复下浮百分点)。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820日至2024824日(9:3013:0015:3018:30),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202682418:30,地点为拉萨高新区(核心区)管理中心孵化器B5楼项目办,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拉萨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遴选人: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址:拉萨高新区(核心区)管理中心孵化器B5楼项目办

电话:0891-6855033

监督电话:0891-6855006

九、其他事项

1.未按要求编制、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文件作废;

2.本次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比价;

3.对私自转包合同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4.遴选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5.报价人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按本公告联系方式进行询问。

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委会建设局

2026820日    

责任编辑:赵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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