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载体管理流程,提升管理效能,更好地契合高新区蓬勃发展实际需求,我办结合当前高新区在产业规模扩张、创新活动活跃程度提升以及功能布局持续优化等方面产生的新情况、新变化,对现有《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创新创业载体管理办法(试行)》(柳区〔2023〕106号),进行全面调整优化。同时为确保政策合法合规、持续推行,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构建实现无缝衔接与深度融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4月11日,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二、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
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872802415@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拉萨高新区孵化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2.信函邮寄
请将意见邮寄至:拉萨高新区管委会科创办(2119室),信封上请注明:拉萨高新区孵化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特此通知
附件:拉萨高新区孵化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责任编辑:赵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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