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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高新区关于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提醒时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2 15:55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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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就业补贴政策的公平性与有效性,有效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资金申领发放流程,切实发挥补贴对就业的促进作用,科学有序推进补贴申领进度,根据《拉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资金申领管理办法》(拉人社局发〔2023〕50号)通知要求高新区人社局(组织部)现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申领时限规范事项提醒如下,相关企业及个人请务必关注时间点,避免错过申领机会。

一、2024年度就业补贴已申报企业:整改需在11月30日前完成

按照《拉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资金申领管理办法》(拉人社局发〔2023〕50号)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有明确申领时限规定的补贴项目,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无明确时限规定的,需在满足申领条件的1年内向经办部门申请”为确保补贴资金准确、及时发放,2024年度已提交申请已初审待整改的企业,需按高新区人社局(组织部)办公室整改登记顺序,在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期间,全面完成整改并上报审核。

二、2024年度的就业补贴目前未申报企业:11月30日前需完成“线上+线下”提交申报

为保障补贴审核工作如期推进,2024年度的就业补贴尚未申报的企业,需在2025年11月30日之前,同步完成两项操作:

1. 线上平台提交申报资料;

2.线下递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请相关企业提前梳理材料,避免因材料不全、提交延迟影响申领。

三、监督与管理:三类情形将严肃追责,确保资金发放合规

为杜绝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保障政策公平落地,将从三方面强化监督管理

1.严格审核公示:对申请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信息、申报单位资料、补贴项目真实性进行严格甄别,通过主任办公会、党工委会审议后,在拉萨高新公众号公示5天,无异议后方可兑现补贴;

2.严肃追责造假:若申报企业、高校毕业生个人或经办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贴的行为,将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直接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3.规范资金退回:高校毕业生因重复领取、冒领等需退回补贴资金的,需在收到通知后及时退回;拒不配合、逾期未退的,将按“套取、骗取补贴资金”认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相关企业及高校毕业生密切关注时间节点,提前准备并核对申报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完整。特别提醒:逾期未完成整改及上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后续不再受理补报申请。

如有疑问,可通过高新人社局(组织部)0891-6856738,0891-6815248获取帮助,避免因延误或材料问题错失补贴权益。

拉萨高新区管委会人社局(组织部)

2025年1022日    

责任编辑:赵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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