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公共资源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规定,拉萨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前期已对辖区内高架、立柱等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开展全面排查登记工作。经核查,目前仍有部分广告设施权属不明、长期无人认领维护。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领范围 本次公告涉及辖区内以下类型无人认领广告设施:高速公路、城市主干道沿线高架广告牌(具体位置及编号详见附件《无人认领广告设施清单》)。 二、认领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截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18:00),相关权属单位或个人须携带以下材料至拉萨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宣教办)办理认领手续: 1.广告设施权属证明(合同、发票、审批文件等); 2.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明; 3.广告设施安全检测报告(近三个月内有效)。 三、处理措施 1.逾期未认领的广告设施,将视为无主财产,由拉萨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暂时收回使用权; 2.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废弃设施,管委会办公室将委托专业机构强制拆除,相关费用由原权属方承担。 四、特别提示 1.认领期间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诈骗; 2.强制拆除及处置过程将全程留存影像资料,确保程序合法; 公告期结束后,办公室将通过拉萨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s://lwxq.lasa.gov.cn)公布处理结果。 联系部门:拉萨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宣教办) 联系地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栖慧大道与云慧路交叉口西南140米 联系电话:0891-6855428(工作日9:30-13:00;15:30-18:30) 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务必重视,逾期未认领视为自动放弃权益。特此公告。 附件: 公告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拉萨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所有。 拉萨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无人认领广告设施清单
责任编辑:赵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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