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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高新区管委会经发局招商服务中心关于选取2024年拉萨高新区《“1+6体系”产业发展政策》企业申报材料审核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3 12:01
来源:拉萨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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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比选单位:拉萨高新区管委会;

(二)项目名称:拉萨高新区管委会经发局招商服务中心选取2024年度产业发展扶持资金、进一步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奖补资金、数字经济产业园租金补贴、标准化厂房租金补贴申报资料审核单位;

(三)项目概况:根据拉萨高新区管委会相关会议安排,为使扶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现通过比选方式选取2024年度产业发展扶持资金、进一步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奖补资金、数字经济产业园租金补贴、标准化厂房租金补贴申报资料审核单位,负责审核2024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资料的审核工作,并做好相关异议的解释工作。

(四)单价限价

1.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审核:2400元/家,结算价按照实际申报企业数量结算;

2.进一步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奖补资金审核:260元/项,结算价按照实际申报企业数量结算;

3.数字经济产业园租金补贴申报审核:2000元/家,结算价按照实际申报企业数量结算;

4.标准化厂房租金补贴申报审核:2000元/家,结算价按照实际申报企业数量结算;

(五)服务周期

2024年度产业发展扶持资金、进一步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奖补资金、数字经济产业园租金补贴、标准化厂房租金补贴申报资料审核分别为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审核单位相关职责

1.对2024年度产业发展扶持资金、进一步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奖补资金、数字经济产业园租金补贴、标准化厂房租金补贴申报资料进行全面审核;

2.对审核过程中提出的异议进行解释;

3.对最终的审核结果负责。

二、报名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比选要求

(一)比选资料提交时间: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5日,每天9:30-13:00,15: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拉萨高新区管委会2107室;

(三)比选资料提供以下资料(所提供资料每页加盖公章,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密封);

1.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社保证明);

3.报价函(每家/项单价);

4.书面声明(报名单位资格要求书面声明,需每页盖章提供原件);

5.提供未出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

6.提供完成该项目人员配置(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各不少于一名);

7.提供该项目完成时限;

8.提供相关业绩资料(不少于2个)。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名称:拉萨高新区管委会

(二)地址:拉萨高新区管委会2107

(三)联系方式:0891-6855056

        拉萨高新区管委会经发局招商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3日 

责任编辑:赵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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