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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高新区2025年创业惠民政策

发布时间:2025-03-27 16:12
来源:柳梧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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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创业启动资金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创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藏人社发〔2025〕9号)

受理条件

1.西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创业

3.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周期年)

4.2025年3月1日后取得营业执照

三、补贴对象

1.西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

3.符合条件的中职毕业生

4.符合条件的西藏生源留学生

5.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期满考核合格以上档次的“三支一扶”人员

6.西藏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义务兵服役期满

四、补贴标准

对个人创办的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独资公司等),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给予3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支持;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3年,给予2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支持;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5年,给予1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支持。

五、申请材料

(一)个人创办的企业

1.《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启动资金及相关补贴申请表》(在西藏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大厅下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各地市、各区县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5.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6.正常营业佐证材料

(二)合伙创办的企业

1.填写《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启动资金及相关补贴申请表》(在西藏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大厅下载)

2.合伙人中所有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合伙人中所有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合伙人中所有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6.在工商机关已经备案的公司章程和股东登记

7.正常营业佐证材料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方式

营业执照注册地同级人社部门办理

咨询电话:0891-6856738

返乡创业补贴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创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藏人社发〔2025〕9号)

二、受理条件

1.西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返乡(村)创业

3.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周期年)

4.2025年3月1日后取得营业执照

三、补贴对象

1.西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

3.符合条件的中职毕业生

4.符合条件的西藏生源留学生

5.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期满考核合格以上档次的“三支一扶”人员

6.西藏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义务兵服役期满

四、补贴标准

(一)创业扶持资金

农牧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农牧产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在高海拔(4500米以上)或边境乡村创业的,对其每人给予6.5万元、每户最高26万元,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法人变更、入股企业登记日期起)正常运营满1年、3年、5年,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5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每户最高分别给予12万元、8万元、6万元。

农牧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在高海拔(4500米以上)或边境乡村从事农牧产业创业的、残疾人高校毕业生返乡村创业,对其每人给予7万元、每户最高28万元,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法人变更、入股企业登记日期起)正常运营满1年、3年、5年,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2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每户最高分别给予12万元、8万元、8万元。

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项目符合当地重点支持产业发展方向、带动1名及以上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的,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给予10万元/人,每户不超过30万元的扶持资金。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法人变更、入股企业登记日期起)正常运营满1年、3年、5年,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每户最高分别给予12万元、10万元、8万元。

返乡创业扶持资金与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金只能享受一项。返乡创业高校毕业生可同等享受高校毕业生场地租金及水电费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二)一次性安家补贴

返乡创业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5000

元;在高海拔(4500米以上)或者边境乡村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6000元。

(三)生活补贴

返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当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每月生活补贴;在高海拔(4500米以上)或者边境乡村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当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每月生活补贴,补贴时间最长3年。

五、申请材料

1.填写《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金及相关补贴申请表》(下载地https://www.xzggjyfw.com); ⠼/font>

2.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申请年度内正常运营佐证材料,包括交易流水、纳税记录、进货记录等,创办企业的还需提供税务年报、工商年报等材料

5.其他材料

合伙创办企业的需提供在工商机关已经备案的公司章程和股东登记;法人变更、入股企业情况还需提供法人变更材料、股权材料复印件;营业执照登记日期与注册日期不一致还需提供股东登记、法人变更或者经营范围变更材料;残疾人提供《残疾证》;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符合当地重点支持产业发展方向项目,由县区人民政府出具证明 。

六、申报时限

补贴申报时限限定为1年,即:符合申报时限1年内有效,超过1年期限视为自动放弃,符合申报时间受理。

七、办理流程

八、办理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所属人社部门申报。咨询电话:0891-6856738



创业经营场地租金及水电费补贴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创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藏人社发〔2025〕9号)

二、受理条件

1.西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

3.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周期年)

4.2025年3月1日后取得营业执照

5.在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经营场所内创业,且实际发生房租和水电费的

三、补贴对象

1.西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

3.符合条件的中职毕业生

4.符合条件的西藏生源留学生

5.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期满考核合格以上档次的“三支一扶”人员

6.西藏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义务兵服役期满

四、补贴标准

根据全年支付房租、水电费的原始凭据计算总费用,如总费用低于2.4万元,按照实际费用给予补贴;如总费用高于2.4万元,按照2.4万元给予补贴。

五、申请材料

1.《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启动资金及相关补贴申请表》(在西藏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大厅下载)

2.企业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或负责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或负责人《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6.上年度房屋租赁合同、收据、水电费缴费票据等原始凭据

7.正常营业佐证材料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方式

营业执照注册地同级人社部门办理。

咨询电话:0891-12333



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创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藏人社发〔2025〕9号)

二、受理条件

1.西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

3.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周期年)

4.2025年3月1日后取得营业执照

5.取得营业执照1年以上

三、补贴对象

1.西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

3.符合条件的中职毕业生

4.符合条件的西藏生源留学生

5.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期满考核合格以上档次的“三支一扶”人员

6.西藏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义务兵服役期满

四、补贴标准

自主创业1年以上,按企业、个人身份缴纳的数额给予补贴。补贴时间10年,其中1~5年期间给予100%补贴,6~8年期间给予50%补贴,9~10年期间给予30%补贴。

五、申请材料

1.《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启动资金及相关补贴申请表》(在西藏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大厅下载)

2.企业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或负责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或负责人《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6.上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7.正常营业佐证材料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方式

营业执照注册地同级人社部门办理

咨询电话:0891-12333

拉萨高新区人社局(组织部)

2025年3月27日

责任编辑:赵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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