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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高新区关于遴选拍摄拉萨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宣传片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7 16:37
来源:柳梧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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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取条件

为强化宣传、树立形象,拟围绕拉萨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制作宣传片,现面对市场公开遴选摄制单位。

、项目概況及选取范围

1.招标单位:拉萨市柳梧新区管理委员会。

2.项目名称:拉萨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宣传片拍摄和制作。

3.项目内容:拍摄制作拉萨高新区宣传片,宣传片时长7分钟“主宣传片”和3分钟“概念片”,内容上应将拉萨高新区高起点布局和高质量发展、聚焦主责主业和践行产业和党建领航、发展目标和未来规划等要素有机结合,影像上应将高新区“四季”全方位实景有机融合,以新手法、新视角、新样式,通过图解、动画、特技等形式全面展示砥励奋进中的高新区。1230日前完成宣传视频拍摄制作。5.审查工期:7个工作日。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竞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2从事媒体传播、广告视频制作的企事业单位。

四、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文件包括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区外企业须是在藏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报价文件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文件须密封递交,报价人须将报价文件装入文件袋,文件袋的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袋封面写明报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五、控制价

以项目总价报价,最高项目限价25万,报价应包含宣传片脚本编写、素材拍摄、后期剪辑、渲染成片。

六、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202342713:00,地点为柳梧新区管委会文化办(520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媒介

柳梧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布栏及政务门户网站。

八、联系方式

单位:拉萨市柳梧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地址:拉萨高新区管理中心5号楼

联系人:次仁拉姆

联系电话:0891-6855006

监督电话:0891-6855048

九、其他事项

1.未按要求编制、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文件作废。

2.本次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选取。

3.对私自转包合同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4.选取情况有变动,另行公告。

5.报价人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按本公告联系方式进行询问。


拉萨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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