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区环境保护考核工作及《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要求,为全面掌握柳梧新区环境质量状况,2018年柳梧新区制定了《拉萨市柳梧新区环境质量监测方案》,向市环保局进行了报批,并按获批的方案,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柳梧泵站)、地表水(拉萨河柳梧段上、下游)、空气(柳梧乡大院内)质量进行了监测。2018年4个季度的监测结果如下:
(一)第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地表水(拉萨河柳梧段上、下游)质量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柳梧泵站)质量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三类。
(二)第二季度: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一级;地表水(拉萨河柳梧段上、下游)质量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柳梧泵站)质量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三类。
(三)第三季度: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一级;地表水(拉萨河柳梧段上、下游)质量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柳梧泵站)质量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三类。
(四)第四季度: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一级;地表水(拉萨河柳梧段上、下游)质量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柳梧泵站)质量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三类。
责任编辑:索朗群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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