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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梧新区2021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公开

发布时间:2021-12-28 17:07
来源:柳梧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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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柳梧新区管委会关于申请审批<拉萨市柳梧新区2021年环境质量监测方案>的函>的复函》精神,柳梧新区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了2021年环境监测工作,现将监测结果公布如下:

一、地表水

拉萨河柳梧段上游500米处点位监测的26项指标,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第一、三、四季度监测结果均达Ⅱ类标准以上,第二季度监测结果均达Ⅲ类标准以上。

拉萨河柳梧段下游1公里处点位监测的26项指标,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第一、二季度监测结果均达Ⅲ类标准以上,第三、四季度监测结果均达Ⅱ类标准以上。

二、地下水

拉萨市高新区自来水厂、西郊自来水厂柳梧泵站两个点位监测的41项指标,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一年四个季度监测结果均达Ⅲ类标准。

三、环境空气

柳梧新区柳梧街道办院内环境空气监测点位监测的6项指标,参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一年四个季度监测结果均达一级标准。

四、污水处理厂

柳梧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出水口点位监测的20项指标,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年四个季度监测结果均达一级B标准。

柳梧新区污水处理厂一体化设备出水口点位监测的20项指标,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年四个季度监测结果均达一级A标准。

五、土壤质量

桑达村、德阳村、达东村基本农田点位土壤监测的9项指标,参照《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一年一次的监测结果均在风险筛选值标准限值。

责任编辑:李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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