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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梧新区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9 13:05
来源:柳梧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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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一个指南两个指导意见”以及自治区安委会具体工作部署,意见并修改完善后,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拉萨市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现印给你们,请各县(区)、各部门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各县(区)、市各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区)、本单位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为全面实现全市重特大安全事故“零发生”奠定坚实基础。

柳梧新区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6〕3号、11号及〔2017〕7号)和自治区关于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相关重要会议、重要文件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零发生”的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强化过程管控、监管执法和事后处置,通过实施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到2018年,力争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推进安全生产责任、措施和机制更加精准、有效。

(二)构建形成完善的安全技术推广体系,安全科技保障能力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三)构建形成严格规范的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制度机制体系,有效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重特大事故。

(四)构建形成完善的安全准入制度体系,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能力得到全面加强。

(五)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六)尽快完善技术工程支撑、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的保障措施,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

二、工作任务和实施措施

(一)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1.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1)健全安全防控分级标准体系。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油气管道、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型场所等高风险行业领域,逐步推行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研究制定行业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辨识、评估、分级标准,完善相应组织机构,以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全面排查评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等级。在深入总结分析我辖区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和趋势的基础上,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覆盖、网格化排查,评估确定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依据相应标准,分别确定安全风险“红、橙、黄、蓝”(红色为安全风险最尚级)4个等级,分别确定事故隐患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分别建立市县安全风险6事故隐患数据库。

(3)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要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措施,迖到回避、降低和监工风险的目的。要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企业要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4)建立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由安委会组织成立安全生产常年检查组,建立市级领导分级带队巡查制度,全年上下半年各一次,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巡查,及时发现重大隐患和督促整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切实加强安全风险防控。

2.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到2018年底,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严格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加大金属非金属矿山采空区、油气管线占压等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普查、监控和治理。严格落实重大隐患“分级负责、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制度。对挂牌督办整治不到位的,实行挂牌督办升级,并公开曝光,严管重罚,严格行政问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市级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每季度应梳理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予以挂牌督办;对于影响全局且涉及跨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隐患,提交市政府或市安委会挂牌督办。完善市县级领导挂牌督办工作制度,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督办,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六个一”(即一个重大安全隐患、一名牵头责任领导、一套整改工作方案、一个牵头责任部门、一个专班和一个整改期限),市县级领导挂牌督办重大隐患责任到人。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社会综合治理体系

(1)调动行业协会、群团组织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推行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挥社会保险机构的风险防控作用。

(2)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组织实施安全文化示范创建工程,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氛围,提升全民安全文明水平。

(3)强化失信惩戒联动。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推动企业违法违规情况与工伤保险、责任保险费率、信用等级评定挂钩,加大生产经营单位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

(二)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4.推进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各职能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市县各级安委会要制定相应的执法计划,坚持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对非法违法现象严重、隐患突出的重点县区和单位,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或党政领导带队驻点督导,集中整治安全生产重点隐患。

5.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把打非治违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道路运输超载、超速、超限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两客一危”(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非法运输、动态监控有意闭锁,矿山超深越界、图实不符、以采代探、以采代建、以包代管,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运输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建筑施工违法分包转包,消防通道堵塞锁闭等非法违法行为,有效整治重大隐患。

6.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加大“双随机”抽查、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止民用爆炸物品供应、吊销证照,以及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等“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强化长期停产停建矿山、项目的监管,严把复工复产关。严厉惩处非法生产导致的事故和瞒报事故的行为。加强安全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介入安全执法工作机制。对抗拒执法、逾期不执行执法决定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涉嫌犯罪的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

(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

7.推进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改造。加快淘汰落后和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及装备,通过法律、行政、市场等多种手段,推动、引导高风险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改造和工艺设备更新,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职能部门要对企业技术装备进行综合评定,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8.强化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应用。充分发挥互联网和“大数据”等在事故预防、预测、预警中的作用,加快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监控、应急救援指挥三大系统,进一步加强矿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二大高危行业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烟花爆竹流向管理,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切断)系统、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积极推广“两客一危”车辆安装防碰撞系统。

9.充分发挥第三方服务机构作用。积极培育扶持一批风险管理、安全评价、安全培训、检验检测等专业服务机构,形成全链条服务能力,并为其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和辅助政府监管创造条件。加强对专业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规范性、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支持建设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实施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采信制度。政府、部门和企业在安全风险识别、管控措施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技术应二亏方面可通过购头服务的方式,委托相关专家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帮助实施。

推进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快安全生产社会化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四)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10.加强规划设计安全评估。要把安全风险管控、职业病防治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规划,把安全风险管控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防控风险论证,明确重大危险源清单。要加强规划设计间的统筹和衔接,确保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设计、同实施、同考核。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选址及产业链选择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因素,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做好重点区域安全规划和风险评估,有效降低安全风险负荷。

11.科学规划城乡安全保障布局。要制定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综合保障措施,严格依据相关标准规范科学设定安全防护距离、紧急避难场所和应急救援能力布局。要高度重视周边环境与安全生产的相互影响,加快实施人口密集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场所安全搬迁工程。城乡规划和建设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隔离带管控,严禁在安全和卫生防护隔离地带内建设无关设施和居住建筑。要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原则,明确安全管控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12.严把工程管线设施规划设计安全关。地上、地下工程管线规划布局、设计与敷设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已纳入城乡规划的管线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完善工程管线设施建设规范,健全油气管线安全监管措施和办法,从严控制人员密集区域管线输送压力等级。研究制定招商引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高风险项目安全审核把关,严禁违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高风险项目周边设置人口密集区;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进园区。

13.严格规模准入。要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产业政策和本地区行业领域实际,明确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准入条件,审批部门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迖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核准。不再新批规模以下非煤矿山企业,对不符合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等安全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投入使用。严格落实涉危涉爆企业、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空间物理隔离措施,严格限制单位空间人数。严格审批、管控大型经营性活动,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预警,严格控制人流密度。

14.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从严审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烟花爆竹三产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金属冶炼等建设项目安全卫生设施设计,加强对建设单位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活动和验牧结果的监督核查。严格督促落实新改扩建道路项目,粉尘、化工毒物危害严重项目,水运建设项目,水利建设项目等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15.严格工艺设备和人员素质准入。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对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明确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专业素质及年龄、身体状况等条件要求,建立完善和严格执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制度和培训考试制度。

16.对限制类、淘汰类的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建设项目不得核准。对产能过剩行业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的原则,加强投资项目审核管理。对现有技术难以治理灾害的区域禁止开采。

(五)建立特殊场所安全管控制度

17.科学合理控制高风险和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人员数量。严格控制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爆粉尘等高风险作业场所操作人员数量。严格执行危险工序隔离操作规定。推进机器人和智能成套装备在工业炸药、工业雷管生产过程中的应用。加强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风险管控,依据风险等级和作业性质等,推动釆取有针对性的空间物理隔离等措施,严格控制单位空间作业人员数量。

18.严格管控人员密集场所人流密度。加强大型交通枢纽设施状态和运营状况监测,合理控制客流承载量。严格审批、管控大型群众性活动,建立大型经营性活动备案制度和人员密集型作业场所安全预警制度,加强实时监测,严格控制人流密変。建立健全人员密集场所人流应急预案和管控疏导方案,严防人员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六)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9.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各职能部门要围绕企业“三落实五到位”,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督促企业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强班组管理、岗位管理、现场管理,推动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安全风险等级言运、安全诚信、安全费用提取等制度。

(2)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强化目标管理考核,严格落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第一鬂竺人责任,分管负责人的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直接

(3)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三二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进一步厘清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密集型企业等重点领域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和漏洞。

20.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强化市县两级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设置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监机构,探索乡镇(街道)安监站建设,确保机构、编制、经费、装备“四落实”,做到有人干事、有权管事、有钱办事。

21.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对照创建标准,严格考核验收,强化动态管理,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深化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建设、推进开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认真组织安全生产示范社区(村组)、示范工地、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平安校园等创建活动。市安委会要组织对各县(区)的考核验收工作,并进行动态管理。

22.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行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并将其纳入监管执法与督查检查的重点,推动达标企业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操作过程的标准化,坚持对人、机、物、环境等生产要素的全过程风险控制,把安全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

(七)加强应急管理。

23.加强员工岗位应急培训。督促企业强化全员应急培训,针对员工岗位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提升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24.健全快速应急响应机制。进一步加强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相关部门、企业和应急救援队

25.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建设健全市县两级安全生应急平台,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不断加强矿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等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加快建立各级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救援队伍社会化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八)严格事前问责。对工作怠慢,隐患整改不落实到位,上级指示精神不落实的,严格问责,对因工作不力导致非法违法行为存在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相关工作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力量,细化制订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各级安委会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跟踪督办制度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落实进度,协调解决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改革创新。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结合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着力弥补安全工作短板和监管盲区。并将遏制重特大事故问责机制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

(三)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要加快涉及安全生产源头风险管控和安全准入等方面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制修订工作,及时清理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准入规定,把实践中有益做法和有效措施上升为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我市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源头预防制度体系。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要加强督促检查,指导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要把安全生产标本兼治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加强考核奖惩,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五)加强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定期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源头风险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重要举措和具体要求,大力宣传基层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责任编辑:索朗群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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