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取事宜
拉萨高新区自来水厂水源地范围调整项目已经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委会2026年第14次主任办公会审议。现对拉萨高新区自来水厂水源地范围调整项目第三方编制单位开展遴选工作,遴选人为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理委员会。
二、项目概况及遴选范围
1.项目名称:拉萨高新区自来水厂水源地范围调整项目;
2.建设地点:拉萨高新区;
3.实施范围:自治区批复的拉萨高新区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及毗邻的拉萨河区域。
4.工作内容:对拉萨高新区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周边污染源分布、土地利用等环境状况开展调查评估,依托水源地新近开展的河道、地下水水文地质勘查及其水源地地下水径补排特征研究成果,结合水源地环境状况,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科学评估现有保护区范围划定方案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开展现有水源保护区范围调整可行性分析,对现有水源保护区开展核准或提出调整方案,以指导拉萨高新区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工作,切实有效提升水源地安全保障水平。
5.遴选范围及内容:
(1)拉萨高新区自来水厂水源地范围核定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编制技术服务,包括:基础资料收集与现有保护区划定方案复核、现有保护区范围划定方案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评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核定、保护区划分方案编制材料及后续技术服务配合等;
(2)成果质量要求:编制成果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通过专家评审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能承接生态环境技术咨询或地下水调查工作;
2.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3.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报价资格的处罚期内;
4.报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5.报价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评审等前期工作;
6.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报价企业没有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从业人员近3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报名。
(1)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http://wenshu.court.gov.cn);
(2)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文件包括目录、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区外企业须是在藏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公司资质证书、报价文件、备案资料、人员投入情况、近三年业绩,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2.报价文件需密封递交,报价人需将报价文件装入文件袋,文件袋的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袋封面写明报价人名称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3.需提供报价单位项目负责人信息及技术方案;
4.所有资料需提供电子版扫描件(PDF)。
五、控制价
选取控制价:95万;
六、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起至2026年9月16日(工作日9:30至13:00,15:30至18:30),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6日18:30,地点为拉萨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市容管理局(一栋B座)环保办,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媒介
拉萨市柳梧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门户网站及管委会公示栏。
八、联系方式
遴选人:拉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址:拉萨高新区(核心区)管理中心孵化器;
电话:0891-6855026
监督电话:0891-6855033
九、其他事项
1.未按要求编制、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文件作废;
2.本次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选取;
3.对私自转包合同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4.遴选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5.报价人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按本公告联系方式进行询问;
6.本次遴选不接受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
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市政市容管理局
2026年9月14日
责任编辑:赵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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