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满足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该区域基础教育资源配置,积极尝试建立多元化的教师队伍补充机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结合辖区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非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秉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依照“任人唯贤、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标准,面向社会开展公开招聘,保障招聘流程规范有序,招聘结果公平公正。
二、招聘人员性质及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的教师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属于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不纳入国家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序列。聘用人员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双方权利与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明确。
首次聘用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实行学期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动态评估机制,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及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聘用期满后,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及岗位需求,结合聘用人员聘期内综合考核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依法续聘或终止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师共计16名,具体岗位设置及招聘名额分配如下:

其他要求: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教育系统财务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招聘对象范围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高考、函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电大、业余在职教育等非普通全日制学历)。;
(二)报考人员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
五、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和宗教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3.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恪守师德师风及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学历学位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
6.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7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7.受到学术不端、师德失范处理的人员。
8.现役军人、在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的公职人员。
9.“专升本”“本升硕”“硕升博”等在校就读的学生。
10.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线下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含试讲)→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聘用"的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拉萨高新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线下报名
1. 报名时间:2026年8月10日9:00至2026年8月12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线下报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按要求整理后到拉萨市柳梧新区第二小学现场报名点提交。
3.报名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第二小学(拉萨市柳梧新区普曲路好城桑旦林小区西北门对面)
4. 报名材料清单:
(1)《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限A4纸一页以内);
(3)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本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下载,验证有效期须在6个月以上);
(6)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8)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
(9)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10)本人个人征信报告(须为近三个月内查询版本);
(11)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如有请提供)。
5. 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请应聘人员务必仔细核对后再行提交;
(2)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填报个人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完整、不准确,或上传材料不清晰、不齐全,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4)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错过考试通知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含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及聘用各环节)。由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查组,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逐一审核。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方可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笔试
1.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及岗位专业知识》,实行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为会计基础、政府会计制度、财经法规。
2. 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3. 笔试成绩计算与公布:笔试成绩按50% 的权重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发布平台公示。
(五)面试(含试讲)
1. 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入围)。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说课)+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试讲占面试成绩的60% ,结构化面试占40% 。
(1)试讲:应聘人员根据指定课题进行模拟教学,主要考察教学设计能力、课堂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板书基本功等;
(2)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仪表仪态、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
(3)会计岗位面试形式:财务实操情境问答。
3. 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50% 的权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4.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 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 = 笔试成绩 × 50% + 面试成绩 × 50%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及政审人员。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者,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1. 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
2.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执行,并按照西藏自治区相关规定增加高原适应相关检查项目。
3. 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4.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以一次为限,以复检结论为准。
5. 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
(七)政治审查(政审)
1.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联合进行。
2. 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社会关系及个人征信等情况,确保聘用人员政治可靠、品行端正。
3. 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1.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同一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 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按程序递补。
3.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及报到
1.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发出《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 聘用人员在聘期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教研活动。
七、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障
本次招聘为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事业编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得擅自泄露试题、面试评分等涉密信息,凡与应聘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等回避情形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应聘人员应当诚信报考,对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作弊违纪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并将相关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单位招聘。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九、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相关通知、公告将通过拉萨高新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听电话、查收短信,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变动或调整,以补充公告为准。
十、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891-6383651(联系人:周老师)
(工作日 9:30—12:30,15:30—18:00)
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审计监督室(0891-6831669)及社会各界的全面监督。
附件:
《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2026年非事业编制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责任编辑:赵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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