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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听证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6-06-08 17:43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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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市监撤冒听告〔2026〕第001号

西藏通苗贸易有限公司:

由本局调查的你单位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市场主体登记一案,现已调查终结。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申请人鲁磊(身份证件号码:420901198805081136)  于2026年3月4日通过网上投诉反映:本人通过“电子营业  执照”微信小程序查询到,有1家注册地位于拉萨市柳梧新区的企业,冒用本人身份信息,把本人登记为该企业的股东和监事。企业名称:西藏通苗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95MA6T1E059P, 登记机关: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柳梧新区分局,注册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303室,注册时间:2016年7月5日。诉求:因地域限制,个人能力和精力有限,无法核查相关信息,请求公司注册地公安机关依法追查冒用者法律责任,并协调该企业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相关企业注册材料真实性,依法撤销本人作为股东和监事的登记信息。相关错误信息对本人造成了严重影响, 申请加急办理为感!对此,我局于2026年3月6日已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我局于2026年3月18日通过微信向申请人鲁磊告知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并于2026年3月25日收到申请人鲁磊提 交的撤销冒用身份信息办理商事登记申请材料。受理审查期间,应申请人鲁磊的申请,我局依法调取了相关登记档案,

并于2026年3月26日将档案材料邮寄送达至申请人鲁磊处;申请人鲁磊收到档案材料后,明确表示因笔迹鉴定报告费用较高,自愿放弃提交笔迹鉴定报告及其他相关辅助佐证材料。 同时,我局于2026年4月1日出具《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商事登记申请受理通知书》(柳市监撤登受字〔2026〕001号),并于2026年4月2日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申请人鲁磊本人指定邮箱,且已回复确认收到。

本局依法受理后,对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及佐证 材料进行了全面审查,并于2026年4月22日通过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本次拟撤销冒名登记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6月5日,共计45天。截至2026年6月5日公示期满,本局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 人就该事项提出的有效异议。

上述事实,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公示截图等证据予以证实。

本局认为,你单位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且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 提出异议,冒名登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 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本局拟作出如下决定:

撤销你单位于2016年7月5日办理的设立登记(具体 事项:将鲁磊登记为股东及监事职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登记决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如要求举行听证,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亦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本局地址:拉萨高新区堆龙德庆区云慧路与栖慧大道交叉口西南方向99米左右拉萨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891-6383500

联系人:旦增罗布

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8日    

责任编辑:赵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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