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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委会安监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广告公司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4 12:19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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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夯实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基础,规范宣传物资制作采购流程,提高安全生产宣传的专业化水平、规范化程度和社会传播实效,筑牢辖区安全发展思想防线,推动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走深走实,根据安监领域2026年第2次专题会议精神,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委会安监局(以下简称“比选单位”)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择优选取一家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广告公司,承担2026年度安全生产宣传相关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比选单位: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委会安监局。

(二)项目名称: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委会安监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广告公司比选项目。

(三)服务内容:负责辖区安全生产各类宣传资料(手册、海报、宣传单页等)、宣传横幅、展板、宣传栏、警示标识等物料的设计、制作、包装、配送及现场安装调试;配合比选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的氛围布置和物料保障;提供藏汉双语文案翻译及设计适配服务,确保宣传内容符合本地政务宣传要求和民族团结进步相关规定;完成比选单位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宣传相关配套服务(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四)服务期限:自双方签订正式服务合同之日起1年。期满后,根据服务质量和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确定是否续期。

(五)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相关费用按合同约定分阶段支付,支付前需提供合法有效票据,具体支付节点、比例及要求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六)服务地点: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辖区范围内,具体地点按比选单位要求执行。

二、参选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主体资格合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经营范围包含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相关内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信用状况良好:近3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围标、串标、恶意竞争等不良记录,遵守政府采购及比选单位内控比选相关规定(公司成立未满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

(三)财务状况稳定: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状况良好,有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近1—3年无破产、清算、重大债务纠纷等影响正常履约的情形,能够提供近1—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公司成立未满1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或相关财务说明)。

(四)业绩经验丰富:近2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具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同类广告宣传、活动策划、氛围营造、新媒体推广等相关服务业绩,需提供完整的合同、验收报告等佐证材料。

(五)业务能力适配:熟悉拉萨本地政务宣传流程,熟悉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文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等主题宣传业务,能够准确把握政务宣传的调性和要求。

(六)实操案例齐全:拥有大型线下活动布置、户外广告制作安装、展板海报设计制作、宣传片(短视频)制作等相关成功案例,能够提供案例合同、现场照片或视频等佐证材料。

(七)应急响应高效:具备7×24小时应急响应能力。遇突发安全生产宣传任务或紧急物料制作需求,能在比选单位规定时限内完成设计、制作、安装及配送工作,保障宣传工作及时落地。

(八)适配本地需求:严格遵守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相关规定,具备专业的藏汉双语文案设计、翻译及宣传物料制作能力,确保所有宣传内容同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藏语言文字,适配本地政务宣传和群众认知习惯。

(九)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接受自然人参选,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参选单位需承诺严格履行合同约定,遵守比选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

三、报名单位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所有报名材料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密封提交(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未按要求提交或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名。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委托他人报名)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需明确授权范围、授权期限。

(四)近1—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相关财务说明。

(五)“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日期需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加盖公章)。

(六)近2年内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完整的合同、验收报告等;合同涉及保密内容的,可提供关键页(加盖公章并注明保密原因)。

(七)相关行业资质证书、许可证书、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无违法违规及失信声明原件(加盖公章),声明需明确承诺近3年内无本公告第二条第二项所列不良记录,若存在虚假声明,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藏汉双语文案设计、宣传物料制作能力证明材料(如相关案例、专业人员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参选报价函(需明确报价范围、报价金额、服务承诺等,加盖公章)。

(十一)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流程、人员配置、应急响应机制、质量保障措施等)。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地点: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委会1号楼B座四楼401办公室。

(二)报名时间:2026年5月15日至5月19日,9:30至13:00,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递交要求:报名单位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现场递交报名材料。逾期递交、材料不全、未密封或未按要求装订的,比选单位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不含发布当日)。公告期限内无异议的,按既定流程开展比选工作。

六、发布媒介

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委会1楼大厅公示栏。

七、评审原则及流程

(一)评审原则:比选单位将成立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的评审小组(包含比选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及专业人员),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综合考量参选单位的资质实力、业绩经验、服务方案、报价合理性、应急响应能力、藏汉双语服务能力等因素。评审过程全程记录,确保可追溯、可监督。

(二)评审流程:报名截止后,评审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单位进入综合评审环节;评审结束后确定中选单位,并在本公告发布媒介公示中选结果,公示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比选单位与中选单位签订正式服务合同;公示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核实处理。

八、联系方式

单位: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委会1号楼B座四楼401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1-6529396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至13:00,15:30至18:30(北京时间)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选单位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存在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已中选的,取消中选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

(二)未按要求编制、递交报价文件及报名材料的,报价文件及报名材料均作无效处理,不予参与评审。

(三)本次比选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递交材料,所有材料需现场递交。

(四)中选单位不得私自转包、违法分包本项目。如发现此类情况,比选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并追究中选单位的相关责任。

(五)比选情况、报名时间、评审结果等如有变动,比选单位将另行发布公告,敬请留意。

(六)参选单位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详细情况,可按本公告联系方式进行咨询。比选单位不提供单独的资料查阅服务。

(七)本次比选相关费用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比选单位不向参选单位收取任何报名、评审费用。

(八)中选单位需按合同约定提供履约担保(如有),具体要求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九)本公告由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委会安监局负责解释。参选单位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委会安监局

           2026年5月13日    

责任编辑:赵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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