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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遴选宣传经费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1 17:09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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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开展宣传经费项目招标工作,现就选取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宣传经费项目

(二)服务内容:负责本项目全流程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评标活动、协助签订合同等,具体以实际委托内容为准。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招标工作全部完成止。

二、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招标代理相关业务);

(二)已在省级及以上政府采购网完成代理机构备案(提供官网备案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四)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专职从业人员,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及招标代理所需办公条件;

(五)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代理业务。

三、遴选文件编制要求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政府采购网备案截图、专职从业人员社保缴纳证明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近三年同类项目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提供委托代理合同复印件);

(五)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四、报名及遴选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641日至202643日(工作日9:30-13:0015:30-18:00,共3个工作日);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20264318:00,地点为拉萨柳梧新区云慧路南(拉萨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柳梧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二)遴选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审小组对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进行评分,择优确定中选机构;

(三)公告发布媒体:拉萨高新区管委会政务公布栏及政府门户网站。

五、招标代理费

由项目中标实施方支付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拉萨高新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0891-6383500

联系地址:拉萨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办公室

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41日    

责任编辑:赵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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