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现对拉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环评(以下简称“拉萨高新区规划环评”)工作进行公告,并向公众公开本次规划环评的有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拉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规划简述:2015年12月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以柳梧新区为基础,成立了拉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年10月,《国务院关于同意拉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国函〔2022〕143号)同意将拉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拉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本次拉萨高新区规划范围包括拉萨高新区北组团和中组团两个组团。东至顿珠金融城、南至自然山体、西至大佛岛、北至拉萨河,规划范围面积34.48平方公里。拉萨高新区的发展定位为西藏高新技术引领区,拉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产城融合示范区。规划集聚高新数字资源,打造西藏自治区数字产业先行示范区,搭建“高新技术城”。依托高原特色生物资源,瞄准现代藏(中)医药及保健品、高原生物医学工程、高原生命科学等领域,打造西藏生物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按照“企业集中、产业集聚、资源集约、发展集群、功能集成”的发展路径,将资源、产业、服务集中集聚,合理布局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形成现代服务业发展示范区。注重“产—城—人”的有机结合,打造多元并蓄、活力创新的宜居宜业新城区。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
通过规划环评,分析拉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状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制约因素,评估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生态环境风险,提出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推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保障区域生态安全。
三、规划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旦增
联系电话:0891-6855033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良策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慧
联系电话:0816-6112881
电子邮箱:scux_hong@163.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评价单位接受环评工作委托→资料收集,拉萨高新区产业发展现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梳理区域环境问题和环境制约因素→规划方案协调性分析,规划实施造成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和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预防与减缓规划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对规划的环境可行性得出结论→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包括公众参与调查等)→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二)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产业要求和环保要求,结合西藏自治区和拉萨市的发展和环境保护要求,按照规划环评条例的相关要求,回顾拉萨高新区的开发现状,分析拉萨高新区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演变趋势,研判区域环境问题和资源环境制约关键因素,系统评估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生态环境风险,综合分析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提出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和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减缓对策与措施,为拉萨高新区规划和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对拉萨高新区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
(二)对拉萨高新区内企业运行的意见。
(三)对本轮拉萨高新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环评的建议。
(四)从青藏高原生态屏障、西藏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的要求,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角度,从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拉萨高新区下一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赵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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