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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关于拉萨高新区园林式校园建设项目(校园绿化提升)遴选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6 15:22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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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遴选条件

根据高新区学校发展需求,现需遴选拉萨高新区园林式校园建设项目(校园绿化提升)设计及前期所有招标代理工作,遴选人为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理委员会。

二、项目概况及遴选范围

(一)项目名称:拉萨高新区园林式校园建设项目

(校园绿化提升)

(二)建设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

(三)遴选范围:拉萨高新区园林式校园建设项目

(校园绿化提升)设计及前期所有招标代理工作

(四)招标代理工作内容:按国家相关规定编制要求,编制 建议修改为 招标文件,并完成招标代理的全部工作。

(五)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并在西藏自治区有关部门进行备案,近三年(2022年7月至今)具有类似业绩。

(二)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三)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报价资格的处罚期限内。

(四)报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五)报价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咨询、评审等前期工作。

(六)报价企业没有处于不良记录的,近三年(2022年7月至今)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公司不得参与报价。不良记录包括以下4种情形:

1.存在行贿、贿赂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http://wenshu.court.gov.cn

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被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记录)

四、遴选文件编制要求

(一)企业营业执照(需包含招标代理服务)

(二)公司简介及近三年(2022年7月至今)类似的公司业绩(不少于三例)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

(四)报价:以概算批复为准(报价函须单独盖章提供原件并密封)

(五)提供近三年(2022年7月至今)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

(六)书面声明(声明所有复印件与原件一致,需单独盖章提供原件)

(七)建设厅、自治区交易中心、拉萨市公共资源中心都已入库凭证

五、报名材料的递交

地点:拉萨高新区管委会三楼3111办公室

时间:2022年8月26日至8月28日,上午9:30至13:00,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递交的遴选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媒介

拉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栏目及门户网站

七、联系方式

单位:拉萨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联系电话:0891-6282837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未按要求编制、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文件作废。

(二)本次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比选。

(三)对私自转包合同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四)遴选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五)报价人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按本公告联系方式进行询问。

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2025年8月26日     

责任编辑:赵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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