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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梧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二次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3 17:37
来源:柳梧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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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遴选事宜

柳梧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已由拉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柳区管经〔2023〕65号文批准建设,选取人为拉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选取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公开选取,遴选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及遴选范围

1.项目名称:柳梧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2.建设地点:拉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柳梧街道办柳梧村委会院内。

3.标段划分:无标段。

4.建设规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楼2398.4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8.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299.64平方米),总体工程包括室外电气工程1项、室外给排水及消防工程1项、透水铺装411.85平方米、硬化铺装工程313.37平方米、拆除建筑工程492.00平方米、绿化工程446.70平方米;

5.工期: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7.遴选范围: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需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检测机构必须同时持有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和专项检测资质。并在西藏自治区内有关部门进行备案,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在人员、设备及经验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3.报价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报价资格的处罚期内。

4.报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5.报价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咨询、评审等前期工作。

6.本次选取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报价企业没有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从业人员近3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报名。(①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http://wenshu.court.gov.cn);②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文件包括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公司资质证书(副本)、报价文件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2.报价文件需密封递交,报价人需将报价文件装入文件袋,文件袋的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袋封面写明报价人名称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五、控制价

选取控制价:3万元。

六、报价文件递交

地点:拉萨高新区管委会三楼3111办公室;

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发布媒介

拉萨高新区管委会政务公布栏及政务门户网站。

八、质量检测机构的确定

综合考虑报价、业绩、资质等因素方式予以确定;

九、联系方式

单位:拉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地址:拉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巴工

联系电话:0891-6282837

监督电话:

十、其他事项

1.未按要求编制、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文件作废。

2.本次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选取。

3.本次报价需注明具体金额,无具体金额的报价文件作废。

4.对私自转包合同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5.选取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6.报价人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按本公告联系方式进行询问。

拉萨市柳梧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3年10月13日

责任编辑:陈鑫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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