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词: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 / 基础信息公开 / 通告公示

拉萨高新区管委会建设局关于遴选武警一支队南侧排洪渠项目水土保持编制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30 15:46
来源:柳梧新区管委会
访问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一、选取条件

武警一支队南侧排洪渠项目已由拉萨高新区管委会经发局柳梧经管【2023】67号文件批准建设,为进一步推进该项目的建设,以遴选方式选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单位,遴选人为拉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现对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进行公开遴选。

二、项目概况及遴选范围

1、项目名称:武警一支队南侧排洪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2、建设地点:拉萨高新区北组团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4、建设规模:新建上游冲沟右岸364.6米,排洪渠1708.8米(其中西侧排洪渠1条439.8m,南侧1排洪渠1245.3m,南侧2排洪渠23.7m),混凝土渠道拆除433m,交叉建筑物8座(穿路涵管3座、拦砂谷坊4座、沉砂池1座)。

6、工期:15工作日

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8、遴选范围:

1)武警一支队南侧排洪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单位遴选。

2)水土保持工作内容:按国家相关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及后续服务所需的全部工作。

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水利、水电、水土保持、流域治理等,具有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西藏自治区内有关部门进行备案,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在人员、设备及经验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3、报价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报价资格的处罚期内。

4、报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5、报价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咨询、评审等前期工作。

6、本次选取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报价企业没有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从业人员近2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报名。(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http://wenshu.court.gov.cn);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文件包括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区外企业须是在藏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公司资质证书(副本)、报价文件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2、报价文件须密封递交,报价人须将报价文件装入文件袋,文件袋的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袋封面写明报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五、控制价

选取控制价:3.69万元。

六、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2023年6月2日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20236218:30,地点为拉萨高新区管委会建设局(2108)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媒介

拉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布栏及政务门户网站。

八、联系方式

单位:拉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地址:拉萨高新区核心区管理中心(孵化器)5号楼2108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1-6855033

监督电话:0891-6855006

九、其他事项

1、未按要求编制、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文件作废。

2、本次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选取。

3、对私自转包合同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4、选取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5、报价人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按本公告联系方式进行询问。


拉萨高新区管委会建设局        

2023年5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明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