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试行)》规定和前期对新增医药机构申报资料的审核结果,2025年11月3日组成评估小组,对两家申请纳入医疗保险定点的医药机构,严格按经办规程开展了现场考核评估工作。经评估,符合纳入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共两家,并经柳梧新区管委会第11次专题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同意将两家医药机构新增为我区医保定点。 为使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拟新增两家医药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对拟新增医药机构名单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拉萨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医保办反映。 监督电话:6464236。
责任编辑:赵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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